乌鲁木齐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2022-10-24 21:00:03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
新疆税务局发布社会保险费全区通办全网通办业务事项的公告
2022-10-24 06:53:02
一、全区通办业务事项社会保险费业务事项全区通办是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辖区内参保且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缴费人,可以在全区范围内任何一个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除国家税务总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吐尔尕特口岸
乌鲁木齐工伤保险一至四级伤残申领材料
2022-10-23 10:32:02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2、《工伤认定决定书》;3、《乌鲁木齐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6、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注:凡领取工伤长期待遇的1-4级工伤职
乌鲁木齐生育保险缴费指南
2022-10-22 11:19:03
乌鲁木齐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怎么样的?缴费比例是多少?缴费基数又是多少?小编为你提供乌鲁木齐生育保险缴费办理须知。缴费基数2017年度(2017年7月-2018年6月)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范围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4220元缴费基数下限为:2844元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
做好生育保险工作支持三孩政策落实的通知
2022-10-22 08:58:03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任务部署,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6号)精神,
乌鲁木齐工伤保险参保材料
2022-10-22 07:43:02
职工申请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数码相片回执(申领人可直接使用身份证照或重新拍摄,并领取回执)3、职工按要求填写的《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单位经办人申请材料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
乌鲁木齐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2022-10-22 02:12:02
参保对象具有本地农村户籍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办理材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二份;3、4张1寸免冠照(60周岁以上人员6张)。办理流程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
乌鲁木齐生育保险报销有什么条件(附材料)
2022-10-22 01:48:03
一、报销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二、乌鲁木齐市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3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乌鲁木齐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2022-10-21 18:10:03
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社保缴费基数是一样的。都是职工上一年度1-12月的所有工资收入的月平均额,每年调整一次,各地调整时间不一致。参保单位在办理完年度缴费申报,核定当年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后,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盖章的《失业保险年度缴费申报表》,
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经办流程
2022-10-20 07:07:02
一、参保女职工正常生育参保女职工怀孕后需携带《生育服务证》(准生证)、本人社会保险IC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存取款凭证(目前仅包括本市的工商银行卡、建设银行卡及邮政储蓄卡),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填写《参保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领取社会
乌鲁木齐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流程
2022-10-20 03:32:02
乌鲁木齐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流程1、带齐变更的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2、经办人员审核申请资料3、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乌鲁木齐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时限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收费标准:不收费
乌鲁木齐工伤保险参保流程
2022-10-19 21:52:03
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
乌鲁木齐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2022-10-19 11:56:02
乌鲁木齐失业保险金应该如何办理领取呢?领取失业金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小编为你提供乌鲁木齐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领取标准失业保险金按乌鲁木齐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