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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城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1 22:04: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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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一、缴费时间集中缴费期为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12月20日二、个人缴费标准2022年度阿克苏地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60元/人·年三、缴费范围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之外的具有拜城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具有拜城县居住证的非拜城县户籍居民;拜城县范

一、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期为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12月20日

二、个人缴费标准

2022年度阿克苏地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60元/人·年

三、缴费范围

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之外的具有拜城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具有拜城县居住证的非拜城县户籍居民;拜城县范围内的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

四、贫困人口缴费政策及标准

1、2022年拜城县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一、二级和五保户、孤儿)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100%全额代缴补贴(即360元/人·年),个人不缴费;

2、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按照320元/人·年给予定额补帖,个人缴费40元/人·年;

3、纳入防贫监测的脱贫人口按照300元/人·年给予定额补贴,补贴后个人缴费60元/人·年。

五、零星缴费期政策及标准

错过集中缴费期的人员可以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20日零星参保缴费期缴费,零星缴费的人员待遇享受设置等待期。

1、对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参保缴费的人员,待遇享受期为参保缴费次月起至2022年12月31日(新生儿除外);对2022年6月30日后参保缴费的人员,按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全额予以缴纳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新生儿除外),待遇享受期为参保缴费次月起至2022年12月31日(新生儿除外);

2、为确保应保尽保,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针对错过集中缴费期的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待遇享受不设等待期;2022年6月30日以后参保缴费的,仍按“贫困人员参保个人缴费标准”执行。

3、新生儿在出生后90天内,携带新生儿户口簿到就近就地村(社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站)办理参保缴费,参保缴费成功后,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至当年12月31日。

六、缴费方式

1.登录微信点击“发现”,点击“小程序”,搜索小程序中输入“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后按照提示操作即可。

2.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到乡镇(街道)社保所或村委会(社区),使用POS机、代征客户端、“裕农通”等方式缴费。

3.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在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兵团农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柜台缴费或者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自助柜员机缴费。

4.登录中国银行手机APP点击“生活”,点击“更多”,点击“社保缴费”后按照提示操作即可。登录工商银行手机APP点击“全部”,点击“本地服务”,点击“新疆社保”后按照提示操作即可。下载农村信用社网银APP进行注册缴费,按照提示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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