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26 18:20: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2020新疆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流程,2020新疆高层次人才引进申请程序,2020新疆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人选推荐申报通知
内容简介
一、申报范围(一)申报范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从疆外(海外)引进且具有2年以上疆外(海外)工作经历的高层次人才(2019年申报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未入选人员也可申报)。(二)申报对象。引进高层次人才分为全职创新人才、全职创业人才、柔性引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范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从疆外(海外)引进且具有2年以上疆外(海外)工作经历的高层次人才(2019年申报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未入选人员也可申报)。
(二)申报对象。引进高层次人才分为全职创新人才、全职创业人才、柔性引进人才三类。
全职创新人才是指从事科学研究,学术造诣深厚,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全职创业人才是指在疆内领办创办企业,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岗位的人员。柔性引进人才是指在不改变与原单位人事关系的前提下,实际为自治区用人单位使用、承担研究任务的疆外(海外)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道德品行、职业素养和社会诚信度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2、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自治区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引进人才须获得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各地(州、市)所属单位引进人才须获得硕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对能够解决关键问题、带动产业和地域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创新创业有突出贡献及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特殊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身份等限制。
3、全职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引才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科研创新任务、工作计划、资金投入、预期成果等内容。柔性引进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引才协议书,明确科研创新任务、资金投入、支付方式、工作计划、每年来疆服务时长、来疆服务内容、在疆外完成的工作量、成果分享和预期效益等内容。
4、引进人才和引才课题、引才项目需符合新疆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符合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引进人才的专业领域、研究方向、创业内容,其所承担的研究课题及创业项目需与用人单位有关业务内容相匹配。
(二)具体条件
1、全职创新人才。掌握核心技术,能够解决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中重要技术难题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重要岗位任职,具有丰富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从事科技攻关项目,具有突出研究成果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引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2、全职创业人才。创业人才须具有硕士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对南疆四地州有一定经济基础和产业规模,领办创办企业市场前景良好的创业人才,其学历可放宽到本科),且具有2年以上疆外(海外)创业或工作经历。在疆领办创办企业满1年不超过5年,引进人才为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占有企业股权30%以上(1家企业只能申报1人)。创业项目符合《办法》中明确的引进人才的重点领域。
3、柔性引进人才。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柔性引进人才承担的合作课题或项目须以用人单位为主体或主要承担单位,经国家或自治区立项的重要科研项目或企业技术攻关项目,已立项的科研创新项目应在3年内完成。用人单位与柔性引进人才本人已协议明确双方的项目资金投入和支付方式。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按照公平自愿的原则,引进人才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用人单位审核。
(二)单位推荐。用人单位根据申报人员本人申请,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指导申报人员准备申报材料,用人单位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
(三)集中申报。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区直部门、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疆单位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于2021年1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引才专项办)初审,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材料初审。自治区引才专项办对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对申报人员条件进行初审,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1月15日前提出初审通过人选名单。
(五)网上申报。初审通过人选结合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于2021年1月15日至20日登录“自治区博士后和高层次引进人才工作系统”(点击进入),注册用户后通过“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模块在线填写申报信息,按提示上传电子文档(佐证材料应为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图片文件),网上申报信息、电子文档内容须与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六)专家组评审。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对象包括引进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和申报人员本人。2021年1月下旬自治区将组织有关方面专家,针对引才项目的可行性、创新性、先进性、社会经济效益、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内容进行评审,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入选人员。评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开公示。拟入选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点击进入官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八)确定入选人员。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2020年度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入选人员,下发入选通知。
四、后续服务管理要求
(一)加强服务保障。用人单位要尽快细化工作目标任务,理顺工作流程,优化工作环境,完善工作设施,保障工作经费,为便于引进高层次人才迅速启动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学习条件和科研条件。要加强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关心、关怀,及时了解引进高层次人才在疆工作的困难和需求,积极协调解决其在社会保险、配偶工作、子女就学、医疗保障、户籍迁移、交通出行和住房保障等方面遇到的现实问题,同时要按协议内容保障其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满足其正常的学术交流和培训深造需求;对柔性引进人才,要在本单位人才管理部门和研究团队中确定专人,保持与引进人才的日常沟通和工作联系,主动邀请引进人才来疆服务,实地开展学术研讨活动和技术服务培训,并保障来疆服务中的各项待遇。
自治区对全职引进人才和柔性引进人才支持经费分别为40万元和30万元,全职创新和创业人才支持经费的30%可用于个人生活补助。对全职创新人才和柔性引进人才的支持经费分入选和中期评估后两次拨付,对创业人才的支持经费要一次性拨付,确保引才项目顺利开展。各用人单位对支持经费实行专账管理、专户核算,并提供必要配套支持经费。
(二)规范日常管理。各用人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为引进高层次人才建立个人工作台帐,全程记录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工作动态、生活状态、团队培养等具体内容,并定期归类整理,及时汇编入档,为开展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估工作提供全面系统的客观依据。对全职引进人才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工作职责,落实奖优罚劣措施;对柔性引进人才要按照引才协议内容严格监督来疆服务情况,既要查看来疆服务频次,也要检验来疆服务效果,并将有关情况详细记入个人工作台帐。
(三)严格监督。自治区将适时组织入选人员进行中期评估和期满评估。中期评估主要对用人单位完善工作制度、落实保障措施、开展管理服务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引进人才从事专业领域与引才项目匹配程度、引才项目启动和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全面掌握引才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对中期评估合格的继续履行引才合同(协议),给予支持政策;对评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入选、资助资格和相关待遇,收回支持经费。期满评估主要对用人单位的人才引进、使用、管理及引进人才的创新能力、业绩贡献、领衔作用、团队建设、经费使用、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估评估。对期满评估不合格的,取消相关荣誉,并收回部分或全部支持经费。
要认真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或申请引才项目及目标任务变更的引进人才,用人单位要及时将申请材料报自治区引才专项办审核批准备案;对在落实引才目标任务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引进高层次人才要及时向用人单位和自治区引才专项办反映;对用人单位在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方面失职失责、存在缺陷的问题,自治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编造工作台帐、捏造工作内容及在支持经费使用方面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或挤占行为的单位或不按规定使用的个人,立即终止或取消其入选、资助资格。
联系单位: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专项办公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阿依娜西·铁木尔?陈辰
联系电话:0991-3689759?
电子邮箱:xjbshbgs@sina.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5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539室)
邮???编:830011
附件1:2020年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申报书
附件2:2020年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申报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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