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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其他市州病人如何到乌鲁木齐就医?

发布时间:2023-02-11 02:46: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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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地州(县市)的患者需要乌鲁木齐医疗资源的,根据地州(县市)医疗机构提出的远程医疗会诊需求,由乌鲁木齐医疗机构为患者进行远程诊疗,并提出诊疗方案。针对病情危重、远程会诊不能确诊的患者,经乌鲁木齐医疗机构同意,予以转诊治疗。转诊材料:转诊前,由患者

地州(县市)的患者需要乌鲁木齐医疗资源的,根据地州(县市)医疗机构提出的远程医疗会诊需求,由乌鲁木齐医疗机构为患者进行远程诊疗,并提出诊疗方案。

针对病情危重、远程会诊不能确诊的患者,经乌鲁木齐医疗机构同意,予以转诊治疗。

转诊材料:

转诊前,由患者所在地医疗机构出具转诊单,并附远程会诊记录,由所在地防疫指挥部出具同意出行至乌鲁木齐诊疗的通行函,患者及陪同人员需携带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及健康行程卡,由当地120救护车转运至乌鲁木齐市接诊医院。

陪护家属须知:

1、原则上不陪护,情况特殊由主管医生和护士长决定仅限一人,且需固定,不可随意更换。

2、陪护患者时,请遵守“严格准入、有效登记、人证相符”,按要求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抗体检测结果。

3、陪护人员应是患者委托人或取得陪护资质的人员,并具备完全自我照护能力和协助他人的能力。

4、陪护人员需主动配合每日体温筛查,出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胸闷、腹泻等症状,务必主动告知医务人员。

5、陪护期间在院内通行需出示通行证和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口罩必须遮住口、鼻,做好手卫生,不允许在病区相互串访和扎堆聊天,尽量减少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