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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社保补缴指南(单位+个人)

乌鲁木齐社保补缴指南(单位+个人)

发布时间:2023-07-16 14:0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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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办理条件:(一)准予批准的条件:1.申请单位正常参保缴费;2.补缴人员有参保记录;3.符合社会保险费补缴规定并提出申请。(二)不予批准的情形:未在我市各级社保机构注册等,不符合社会保险费补缴规定的单位办理材料办理流程机关事业单位职

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

办理条件:(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1.申请单位正常参保缴费;

2.补缴人员有参保记录;

3.符合社会保险费补缴规定并提出申请。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未在我市各级社保机构注册等,不符合社会保险费补缴规定的单位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

办理条件:(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1.申请单位正常参保缴费;

2.补缴人员有参保记录;

3.符合社会保险费补缴规定并提出申请。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未在我市各级社保机构注册等,不符合社会保险费补缴规定的单位。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咨询方式:(一)现场咨询:

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二)电话咨询:

1.天山区社保分中心:0991-2337209

2.沙依巴克区社保分中心:0991-4533946

3.高新区(新市区)社保分中心:0991-3825514

4.水磨沟区社保分中心:0991-4643374

5.开发区(头屯河区)社保分中心:0991-3107675

6.米东区社保分中心:0991-3305028

办理地址和时间:(一)办理地址:

1.天山区社保分中心: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一楼

2.沙依巴克区社保分中心:滨河南路120号乌鲁木齐市社保分中心沙依巴克区分中心大楼一楼

3.高新区(新市区)社保分中心:河南东路791号高新区(新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二楼

4.水磨沟区社保分中心:安居北路59号百商锋尚一楼

5.开发区(头屯河区)社保分中心: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三楼

6.米东区社保分中心:三道坝南路27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二)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周一至周四10:30-18:30、周五10:30-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