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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鲁木齐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认定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0 03:52: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乌鲁木齐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认定通知,乌鲁木齐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认定公告,关于乌鲁木齐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认定发放工作的通知

内容简介

一、补贴对象消费者在参加2020年6月13日-21日新疆第十届亚欧国际车展企业名录中属于乌鲁木齐市纳统或登记纳统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并在2020年6月1日-6月30日,将老旧汽车交售给在全疆范围内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或在乌鲁木齐市二手车交易市

一、补贴对象

消费者在参加2020年6月13日-21日新疆第十届亚欧国际车展企业名录中属于乌鲁木齐市纳统或登记纳统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并在2020年6月1日-6月30日,将老旧汽车交售给在全疆范围内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或在乌鲁木齐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完成交易过户并购买新车的(报废汽车的车主名称与换购新车车主名称应一致),可以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二、补贴标准

对老旧汽车报废并置换购买环保高标燃油车,排量在1.6升及以下,按0.5万元/辆补贴;排量在1.6升至2.0升,按0.6万元/辆补贴;排量在2.0升及以上,按0.7万元/辆补贴;对老旧汽车报废并置换购买新能源汽车按1.2万元/辆补贴;对老旧汽车进行二手车交易并置换购买环保高标燃油车的按0.3万元/辆补贴;对老旧汽车进行二手车交易并置换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按0.5万元/辆补贴。

三、领取期限

自本公告发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将之前所有享受乌鲁木齐本地出台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消费者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完成。(本次以旧换新补贴发放采取一对一电话通知,安排领取时间有序发放)

四、办理须知

(一)申领时间:符合条件的人员将会收到工作人员一对一电话通知,根据通知的内容时间、地点,届时前往指定地领取即可。

(二)受理条件:接到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的消费者,前往指定地领取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申领时上报的银行卡复印件。

企业领取以旧换新补贴:法人办理需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办理需携带委托函,及上述所需文件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补贴金发放领取事项,仅限本人到场领取。

2.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防人员聚集,接到通知的市民务必按照通知的时间前往领取地点。

3.本通知涉及的相关乌鲁木齐市纳统或登记纳统的汽车销售企业可登陆“新疆会展在线”小程序查看,并且实时了解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金发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