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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优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案8月1日起执行

发布时间:2023-03-28 05:53: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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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一、原则和目标差别化收费原则,即长时间停车收费标准高于短时间停车收费标准,中心城区收费标准高于非中心城区收费标准,白天停车收费标准高于夜间停车收费标准,充分运用价格杠杆合理引导停车需求。二、地面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的优化细则1、一类地段白天时

一、原则和目标

差别化收费原则,即长时间停车收费标准高于短时间停车收费标准,中心城区收费标准高于非中心城区收费标准,白天停车收费标准高于夜间停车收费标准,充分运用价格杠杆合理引导停车需求。

二、地面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的优化细则

1、一类地段白天时段地面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首小时免费停车时长由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含30分钟)。首小时收费标准由6元降低至4元,超过首小时后收费标准不变。对于停车时长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含8小时)的车辆,一次性加收2元。对于停车时长超过8小时的车辆,一次性加收5元。

2.二类地段白天时段地面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首小时免费停车时长由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含30分钟)。首小时收费标准由5元降低至3元,超过首小时后收费标准不变。对于停车时长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含8小时)的车辆,一次性加收1元。对于停车时长超过8小时的车辆,一次性加收2元。

3.三类地段白天时段地面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首小时免费停车时长由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含30分钟)。超过首小时后收费标准不变。

4.停车服务收费时段分为白天和夜间,白天时段为北京时间9:00-22:00,夜间时段为北京时间22:00-次日9:00。一类地段夜间停车按每车每小时1元计费,最高不超过8元计费;二类地段、三类地段夜间停车按每车每小时1元计费,最高不超过5元计费。

三、临时泊位停车收费标准的优化细则

1.商业区及医院周边车流密集区域设置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按二类地段收费标准执行。首小时免费停车时长由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含30分钟)。首小时收费标准由5元降低至3元,超过首小时后收费标准不变。对于停车时长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含8小时)的车辆,一次性加收1元。对于停车时长超过8小时的车辆,一次性加收2元。

2.居住小区周边区域设置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按三类地段收费标准执行。首小时免费停车时长由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含30分钟)。超过首小时后收费标准不变。

3.停车服务收费时段分为白天和夜间,白天时段为北京时间9:00-22:00,夜间时段为北京时间22:00-次日9:00。夜间停车按每车每小时1元计费,最高不超过5元计费。

同时,此方案还涉及优化医院停车收费标准,鼓励企事业单位院落专用停车场向社会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等方面。

》》》乌鲁木齐执行停车收费优化政策的停车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