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4 17:09: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乌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要求,乌鲁木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内容简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一)准予办理的条件:1.对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2.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3.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二)不予办理的情形:申请人已退休领取城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提交材料:户口本首页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一)准予办理的条件:
1.对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
2.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
3.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
(二)不予办理的情形:
申请人已退休领取城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提交材料: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电话咨询:
1.天山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2337209
2.沙依巴克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4533946
3.高新区(新市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3825514
4.水磨沟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4643374
5.开发区(头屯河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3107675
6.米东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330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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