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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七师胡杨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附电话)

发布时间:2023-09-25 18:43: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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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根据《关于明确兵团2022年职工养老保险相关事项的通知》(兵人社函[2022]150号)要求,近期将进行七师胡杨河市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补差,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一、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21年自治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

根据《关于明确兵团2022年职工养老保险相关事项的通知》(兵人社函[2022]150号)要求,近期将进行七师胡杨河市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补差,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2021年自治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5066元(7089元/月)。

二、2022年基数上下限

2022年兵团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4253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上限(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为21267元/月。

因缴费基数下限调整,原缴费基数低于4253元/月的人员均需补缴2022年社会保险费差额。

三、缴费标准及补差

1.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由3919元/月调整为4253元/月。

2.原缴费金额为783.8元/月,调整为850.6元/月(2023年公布新标准前不变),月补缴差额为66.8元/月。2022年1-6月需补缴差额为400.8元,前期因各种原因未缴费到账的月份按照新标准征收。7月需缴纳7月当月费用850.6元和1-6月的补差金额400.8元共计1251.4元。已交完2022年全年费用的,需补差801.6元。

师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微信“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自行补缴2022年社会保险费差额,或由税务部门扣费,因此您需提前足额将需补差金额充值至代扣的银行卡中,以免因卡中余额不足导致扣款失败,影响个人权益。

四、养老保险缓缴政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精神,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兵团个人缴费基数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五、各单位联系电话

123团社保所:0992-3929063

124团社保所:0992-8961022

125团社保所:0992-3955060

126团社保所:0992-3966595

127团社保所:0992-3978404

128团社保所:0992-3989069

129团社保所:0992-3990180

130团社保所:0992-3930747

131团社保所:0992-3282121

137团社保所:0990-6962335

奎东农场社保所:0992-3282525

奎屯城区综合柜台:0992-3902087

胡杨河市综合柜台:0992-3902081

第七师胡杨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