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公租房管理,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与使用,健全退出机制,确保并轨后的保障性住房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起草了《乌鲁木齐市公租房管理办法(草案)》(详见附件)。按照政府规章草案起草程序,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7月21日,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以纸质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至市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备案科。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联系人:李丽,传真:0991-4624348;电子邮箱:232438123@qq.com)
》》》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草案)原文